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那是一间小屋,平凡得不能再平凡的小屋。
屋在北山下。
屋里住着的却是天下第一刺客最爱的女人,一个很不平凡的女人。
这个女人有个很温柔的名字——宾琦璐。
琦者,美玉也;璐者,亦美玉也。
这个人如其名的女人,在许浩义的心中显得太过圣洁,太过重要。
他只是站在山头上远远的望去,他从来都是这样,十二年前是,十二年后还是。
他虽然是名满江湖的刺客,但他同时又是个自卑的人,或许正因为自卑,他才选择成为了刺客。
宾琦璐太美。
如果她是天上的仙女,那在她面前,他无疑只是个地狱的小卒。
许浩义每次看到她,只会感觉到有无数耀眼的光会在她身边熠熠生辉,因此他从不敢靠近。
以前的这个时候,他总是会倚在一块山岩上,静静等待着她走出小屋,然后再静静的凝望着这个如诗如画般的女人。只有这一刻,才是他最放松、最愉快,最享受的时候。
可是,今天,从那间屋子里走出的不是一个人,而是两个人。
另外一个是男人。
这个男人不但气宇轩昂,而且还有一双与众不同的手。
这双手说白了,其实和常人的手没有什么区别,之所以说他与众不同,是因为这双手中拿着的,是那把有着传奇经历的“离愁剑“。能拿起这把剑的手,当然与众不同,它象征着荣耀和盛名,而这双手偏偏却长在了朱鸿轩的身上。
许浩义握着剑的手忍不住“咯咯“作响。这个男人原本已经消失了十年,世上的人都以为他已经死了,没想到今天会突然出现在这里。
看着他这辈子最爱的女人,现在却和别的男人在一起,心中自是难以明言的痛。
但是他并没有冲下山头,不是因为他惧怕朱鸿轩,只是因为他俩本来就是一对不羡鸳鸯不羡仙的眷侣。
十二年前是,十二年后还是。
默默离开是他唯一能做的。
他走的是那样冷静却又孤独。
头顶上雄鹰不住在盘旋,好像在预示着某种不祥。
——动物的直觉往往都要比人来得更真切准确。
许浩义也感觉到了藏在岩石后的浓重杀气。
在这个世界上,对付万变的事物最好的方法就是不变。
许浩义装作一点都不知道,反而坐了下来,仰头问道:“鹰儿,你说这个世界上哪种人最可恶?”
鹰继续盘旋,鹰是不会说话的,当然更不会回答。
不过,许浩义似乎听到了鹰的回答。只听他又说道:“对了,鬼鬼祟祟,偷鸡摸狗的人最讨厌。鹰儿,你想抓野兔时,毕竟光明正大,可是这个世界上有些人,明明是想要我的命,却又不敢现身,真是比禽畜还不如。”
忽听的岩石后传出一声尖锐的怪啸。
那只刚才还耀武扬威的雄鹰顿时从高空坠落,委顿在地。
紧接着就有人说道:“不是不敢出来,是怕你无力应对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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